“我没开车,为什么也构成酒驾?”法院:不开车也能构成酒驾
法律是一门专业的复杂的学科,很多简单的条文背后,却有着复杂的理论和道理,有些看似简单的条文,实际上普通人并没有真的理解。
比如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随着酒驾入刑,已经是深入人心的一个法律条文了,但总是有些人,喝了酒之后,会心存侥幸,想着不会被查。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喝酒开车的人,肯定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只不过是心存侥幸,认为可能发现不了或者是距离短等因素。
很多人想当然的认为,既然是酒驾,那不开车肯定没事,因为根本没开车,你怎么可能判我酒驾呢?
下面就是一个典型的,没有开车,同样被判处了酒驾的例子,很有代表性。
湖北恩施,男子徐某是有车一族,经常和朋友们聚会喝酒,人有时候就是这样,明知道喝酒之后不能开车,但一旦喝多了,心里那根弦就会松懈,而且喝多了之后,容易冲动。
案发当晚,徐某开车过去和朋友刘某一起吃宵夜,期间二人都喝了不少酒,等到宵夜结束,已经很晚了,刘某开车,徐某坐在副驾驶上。
开出去没多远,刘某开车就与前车追尾,经交通事故认定,刘某负主要责任,前车负次要责任。
经医院抽血化验,鉴定结果显示,刘某身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3.9mg/100m1,远超醉驾标准。
刘某和徐某到案之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且积极赔偿,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经法院审理之后,判处刘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徐某犯危险驾驶罪(共犯),判处其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很多人不理解,明明是刘某开的车,为什么徐某也被判处了危险驾驶罪呢,既然是驾驶,但这个徐某很明显没有驾驶汽车呀,为什么还能构成这个罪呢?
这就要说到共同犯罪理论了,共同犯罪指的是二人以上,有犯意联络的犯罪,本案中,徐某和刘某一起喝酒,明知道双方都喝了酒,徐某还让刘某开自己的车,而且还坐在了副驾上面,这个行为,实际上和刘某是构成了共同犯罪的。
共同犯罪,分工不同,但都需要对全部罪责承担责任,本案中,徐某虽然没有开车,但已经和刘某构成了共同犯罪,因此也需要承担酒驾的全部后果,构成危险驾驶罪。
除此之外,酒局上,共同饮酒,明知对方喝酒后开车,又不劝阻的,也可能会构成酒驾的共同犯罪。
而一旦构成犯罪,不管处罚的多轻多重,都会对人生产生重大的影响和改变,如果是公职人员,会受到开除公职的处分,如果是律师、医生等,则会被吊销执业证,禁止从业。
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交流。
(注:《“我没开车,为什么也构成酒驾?”法院:不开车也能构成酒驾》人名部分为化名,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文章禁止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