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哭诉:照顾你爸17年获得居住权为啥赶我走;继子:你违返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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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老年人搭伙什么事最重要,是感情、物质还是合约?其实主要看女方的条件怎么样,如果女方条件可以,那么还是感情重要,如果女方物质缺乏,那么在感情基础上也还要讲究一些物质条件的,特别是要考虑好假如男方先去世,那么女方会有哪些生活保障。如果一旦有了合约,那么今后就应该按照合约办事。
今天故事里的阿哲,他的父亲找了一个后老伴,两个人过了17年之后,阿哲父亲去世了,后老伴一直住在原来的房子里,但是半年之后阿哲却愤怒的要将她赶走。
她说:你爸临走前说了,我有居住权。
阿哲说:我爸给你保留居住权,前提条件是你在不找老伴的情况下,现在你背着我偷偷带老头来住,我自然要收回我们家的房产。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今天的故事吧。
讲述人:阿哲
我叫阿哲,我在高中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有很多亲戚劝我父亲再找一个,但他说,他还在供我上学,怕再找老伴人家会有意见,所以先不找。
其实我本身也不能接受这种事情,因为在我看来,没有任何人能够代替我母亲。
后来我考上大学去了外地,就在我大一放假的时候,一进家门却发现家里有个陌生的女人正在厨房做饭,看着比我爸小很多。
我爸热情的给我介绍,“她叫秀梅,比我小15岁,是我对象。”
我当时心里特别不能接受,没说一句话,就回了自己的房间。
我爸来房间劝我,我说,“这么大的事,你为什么没跟我说就让她住到咱家?”
我爸说,“你应该理解我,我为了你孤单了那么长时间,找个对象也不过分吧。”
我说,“你跟我妈过了那么多年,你们的感情就不算数吗?怎么能让别的女人住到咱家?”
我爸说,“你以后就懂了,男人没有几个能够独自生活那么久的,我做的已经很不错了。”
我说,“反正我就是接受不了,你想让我管她叫妈那是绝对不可能的,而且我也怀疑,她比你小那么多一定是有所图!”
可我爸却非说他们俩是真有感情的。
然后我们爷俩就吵了起来,秀梅过来解释,她不是图我爸什么,只是单纯的想要跟他一起生活。
我马上就问,“你有工作吗?有收入吗?有房子吗?”
秀梅说都没有,而且也没有孩子,正是因为结婚不能生孩子才被离婚的。
我说,“你现在也不老,为什么不工作赚钱?还不是看中我爸的收入高,还有我们家的大房子吗?你还说自己没所图,谁会信!”
因为我对秀梅说话不客气,我爸发火了,他说,“你不接受也得接受,她现在就是我老伴,我们已经搭伙好几个月了。”
我说,“原来我刚上大学你就把她领到家里了,真是太过分了!”
我爸一生气当场就把我赶走了,我也生气了,拿起自己的东西就去了姑姑家,进门我就流眼泪,对姑姑说起我爸的事。
我以为姑姑会站在我这边,可想不到她却劝起了我,她说,“阿哲,你也应该懂事了,你爸一个人不容易,以后你有了自己的家,你爸还是孤家寡人的话多可怜啊,秀梅确实是个好人,而且还是我介绍给你爸认识的呢。”
我一听就傻眼了,如果不是我实在没有地方去,我可能连姑姑家都不想再待了。
不过经过一个晚上的无眠,我心里也不再那么怪我爸了,不过他们搭伙可以,想让我接受秀梅做后妈是绝对不可能的。
在之后的几年里,我假期的时候很少回家,就在外面打工赚钱,跟我爸的联系也不多。
后来我大学毕业了,回到老家也找到了工作,又过了两年我也结婚了,这时我更加理解我爸了,所以我也常常回去看他,经常给他买东西。
对于秀梅我也客气了很多,有时候我老婆也会给她买些礼物。
就在我孩子10岁的时候,我爸身体越来越不好了,动不动就住院治疗,他的养老钱也花的差不多了,可病却越来越重,就在他要离世之前,他交代了遗言。
他说他现在已经没有什么钱了,手里值钱的只有那一套房子,决定留给孙子,不过因为秀梅跟他过了17年,把他照顾得很好,可以让秀梅一直保留居住权,直到秀梅再找对象或者去世。
这些事情也写在了纸上,一式两份,我跟秀梅一人一份。
其实我父亲走了之后,家里并不是一点钱也没留下,我查看了父亲的工资卡,上面还有将近2万块钱,但我一分没动,全都留给了秀梅,我说,“这个钱用来感谢这几年你对我父亲的照顾。”
我姑姑提醒我,说这个钱不必留给秀梅,因为据她所知,我爸这些年每个月都会给她存一些钱,最少也有20万。
但我说,“我不差这2万块钱,还是留给她吧,毕竟她这17年的付出也不容易。”
我自认为我为人很大度,而且我还每半个月回去看看秀梅,给她送点东西,因为我想,她现在又剩下了一个人,没有孩子也没有什么亲人,怪可怜的。我每次去她都很开心,跟我聊天还给我做吃的,可是就在半年后却发生了新的状况,我决定要赶她走。
那天我临时带了些东西给她送去,当我把车开到小区里时,看见秀梅和一个老头正走在我前边。
我以为看错了,可这时正好秀梅侧了一下头,我肯定就是她。
那旁边的老头又是谁呢?
我脑子里冒出个想法,难不成她又找老伴了?
等我把车停好之后,发现他们已经不见了身影,我拎着东西上楼,敲开门后秀梅愣了一下,“你前两天不是刚来吗?今天怎么又来了?”
我说,“给你买了些东西送来了。”
秀梅接过东西好像不太想让我进去的样子,我更觉得有问题。然后她还跟我说,“你工作也挺忙的,还有孩子要辅导功课,以后没事就不用来看我了,我有什么事给你打电话。”
半年来的时间,她从来没有说过这样的话,每次还问我下次什么时候来。
我问她,“你最近还好吗?有没有想找个老伴?”
她神色一惊,马上说,“还找什么,不想找了。”
我也没再说什么,转身就走了。
我回家后想了想,越想越不对劲,决定再找机会看一下,如果她确实找老伴了,那么按照合约她就得从房子里搬出去。
两天后我又去了,秀梅很惊讶,问我怎么又来了。
我说,“我回来找我爸的一样东西。”
她问我,“你找什么东西跟我说,我去给你找。”
我说,“不用了,我自己找。”
说着我就快步走进了卧室,推开门我愣住了,有个老头正躺在床上看手机,他看见我也愣了一下。
我问,“你是谁?”
他挺不客气,“你又是谁呀?”
我说,“这是我们家的房子。”
他说,“啊,我是秀梅的老伴。”
这时秀梅也赶来了,忙解释说,“他是我亲戚。”
我说,“可是他说你是你老伴啊?”
秀梅很紧张,“是别人给我介绍的,今天刚见面,我没跟他处。”
我笑了一下,“今天刚见面就已经熟悉到躺在床上看手机了吗?我上次来问你,你说不想再找老伴了,看来是骗我的,说吧,你们到底认识多久了?”
秀梅看我都知道了,只能说了实话,他们已经搭伙一个月了。
也就是说这老头已经在我父亲的房子里住了一个月了!我顿时感到很生气,我说,“原来你一直在骗我,你找老伴是你的自由,完全可以找,但是按照协议你找了老伴就要从我家的房子里搬出去!”
秀梅就说道,“阿哲,你别赶我走,我没有地方住。”
我指着老头问她,“你找了老伴,难道他没有房子吗?”
秀梅说,“他没有房子,所以才住在这儿的。”
我说,“没房子就让他买。”
秀梅说,“他也没钱买。”
我说,“那你们就去租房,不管怎么样这房子是我家的,你找了老伴我就得把房子收回来。”
老头就很生气,说,“凭什么你说收就收,这是她之前老伴留给她的,她有权利继续住在这儿。”
我说,“这里没有你说话的份儿,这房子原来是我爸的,现在的名字是我儿子的,我爸是给她居住权,但前提是她没有找老伴!”
老头生气的问秀梅,“你这种情况为什么没有跟我说,如果你说了我也不会找你的,我找老伴就是为了有地方住!”
我不管他们的争吵,只给秀梅三天时间搬走,然后我就回去了。
到了晚上秀梅给我打电话,哀求我,让她继续住在那儿,她说她跟老头吵架了,老头说如果要搬走就跟她分手。
我说,“你跟我爸这些年不是也攒了很多钱吗?可以跟他租房住。”
可是秀梅却说,“你不知道,他儿子结婚买房没有钱,我已经把钱借给他用了。”
我说,“那我想不明白,他没有房没有钱,看似脾气也不太好,你为什么要找一个这样的老伴呢?”
秀梅说,“我当时也没看出来,但现在钱已经被他拿走了,如果他再离开我的话,我不就是鸡飞蛋打吗?”
我说,“我不管你把自己说的多可怜,反正这房子我是要收回来的。”
三天之后我正常去收房,秀梅不得不把东西收拾好搬走了。
后来我听我姑说,秀梅还是跟那个老头一起生活,只不过她又找了一个工作,打工赚钱维持生活。
而且她还跟我姑说我心太狠了,她跟我父亲生活了十几年,最后这么求我我都不答应。
但我并不觉得自己心狠,我只是按照协议上做事而已。
她现在的情况也是她自己造成的,怪不得我。
不知道大家认为我的做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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