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长江经济带为例,基于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省际及地区比较
引言
以长江经济带为例,基于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省际及地区比较--本文将计算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的高质量发展指数,并对其进行描述性分析、动态演进分析、区域差异分析、收敛性分析和时空演变特征分析,最后基于改进的TOPSIS模型和名次差异矩阵测度并分析高质量发展各子系统的发展水平。
一、高质量发展指数的测度及描述性分析
首先基于基础指标CRITIC—熵权法权重计算出二〇〇六—二〇一九年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的高质量发展指数及其年均增长率,并将11个省市分为东、中、西部地区,计算总体和各地区高质量发展指数的均值及其年均增长率。
从省市的角度看,二〇〇六—二〇一九年所有省市的高质量发展指数基本逐年上升。分地区看,东部地区三省市包揽了历年的前三名,其中上海的高质量发展指数在考察期内始终位列第一,但年均增长率只有1.36%,是所有省市中最低的。
另外,需要着重关注的是,二〇一八年和二〇一九年上海的高质量发展指数连续两年下降。江苏、浙江与上海的差距在逐渐缩小,二〇〇六年两省与上海的差距是0.0915和0.0723,二〇一九年是0.0363和0.0199,两省之间差距很小,保持在0.01左右,有些年份江苏在前,有些年份浙江在前。
在中部地区,湖北的高质量发展指数在十个年份都排名第一,二〇一三年至二〇一九年只有一年落到了第二;安徽的增长势头最猛,年均增长率为3.21%,在中部地区排名第一,在所有省市中排名第二,虽然二〇〇六年以0.2822在四省中排名倒数第一,但二〇一九年已超越湖南排在第三位,与第二名江西非常接近;
江西省在多数年份排在第三或第四名,但是在二〇一九年实现了巨大提升,由二〇一八年的0.4087提升至0.4312,提升了5.51%;湖南的年均增长率只有2.09%,在所有省市中排名倒数第二,仅高于上海,作为后发发展主体这一增长率差强人意,要深入反思背后的原因。在西部地区,重庆的高质量发展指数始终位列第一,年均增长率位列地区第二,在所有省市中位列第三;
四川在二〇〇六—二〇一三年八年间基本位列地区第三,但是在二〇一四—二〇一九年被贵州反超,一直位列地区最后一名;贵州的表现非常亮眼,年均增长率达到了4.31%,是所有省市中最高的,成功从二〇〇六年的地区第四跃迁至二〇一九年的地区第二,贵州迅速提升高质量发展水平、实现后来居上的成功经验值得西部地区其他三个省市,乃至全国其他省市学习;
云南在二〇〇六—二〇一四年间基本位列地区第二,但自二〇一五年开始被贵州超越。从地区的角度看,二〇〇六—二〇一九年东部地区均值从0.3966提升至0.5191,提升了30.89%,并且始终高于中、西部地区,但年均增长率为2.09%,低于其他地区和长江经济带总体;
中部地区均值从0.3032提升至0.4281,提升了41.52%,并且始终高于西部地区,年均增长率为2.69%,低于西部地区,略高于长江经济带总体;西部地区均值从0.2647提升至0.4020,提升了51.87%,年均增长率为3.27%,高于其他地区,远高于长江经济带总体;长江经济带总体均值从0.3147提升至0.4434,提升了40.90%,年均增长率为2.67%。
由上述分析可知,东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指数指数的平均水平最高,中部次之,西部最小,但其增速分布特征则正好相反,如果这种特征持续下去,地区间发展差异会越来越小,最终达到一种较为协调的状态。考察期内长江经济带及其东、中、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指数平均水平的变动趋势,可以看出各地区及长江经济带整体高质量发展水平的变动趋势具有很强的一致性,且基本均呈上升趋势。
二、高质量发展指数动态演进分析
本文旨在探究考察期内高质量发展指数的动态演进特征,首先利用核密度曲线揭示高质量发展指数分布特征的演变情况,再利用Markov转移概率矩阵分析高质量发展指数的等级转移特征。
本文使用高斯核函数估计考察期起始年份、期中年份、结束年份长江经济带整体及其东、中、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指数的核密度函数,以揭示其分布特征的动态演变情况,总体和各地区的核密度曲线均明显右移,表明总体和各地区指数的平均水平在上升。
核密度曲线的图形特征也提供了一些重要信息,总体和西部地区核密度曲线的波峰和开口无明显变化,说明总体和西部地区指数的离散程度无明显变化;东部地区先经历了波峰变陡、开口变窄的过程,而后又部分反弹,说明东部地区指数的离散程度先变小,而后又变大,但最终相比考察期初还是变小了;中部地区在二〇〇六—二〇一二年基本呈平移趋势,其波峰陡峭度、开口宽阔度变化微弱。
但在二〇一二—二〇一九年波峰变得更平缓,开口变得更宽阔,这说明中部地区指数的离散程度在前一阶段变化不大,在后一阶段增大;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长江经济带核密度曲线呈现出明显的两极化趋势,即在二〇一九年存在两个明显的波峰,原因可能是地区间指数差异变大,而中部地区在二〇〇六年存在明显的双峰。
在二〇一二年和二〇一九年不存在,说明中部地区指数的双极特征消失了。从总体差异大小角度看,考察期内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指数在二〇〇八年差异最大,泰尔指数为0.0189,在二〇一九年差异最小,泰尔指数为0.0062。
总体差异基本在减小,从二〇〇六年的0.0164下降至二〇一九年的0.0062,说明各省市高质量发展水平的差异基本在不断缩小。从总体差异来源角度看,二〇〇六—二〇一九年地区间差异对总体差异的贡献率始终保持非常高的水平,二〇一六年的贡献率为77.52%。
其他年份均在80%以上,二〇一三年的贡献率最大,达到了92.26%,这说明长江经济带东、中、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指数地区内差异较小而地区间差异较大,即存在明显的集聚特征。进一步探究地区泰尔指数,从贡献率大小角度看,二〇〇六—二〇〇七年总体差异主要源自东部地区内部差异,其次是西部地区,再次是中部地区;
二〇〇八—二〇一二年总体差异主要源自西部地区内部差异,其次是东部地区,再次是中部地区;二〇一三—二〇一四年总体差异主要源自西部地区内部差异,其次是中部地区,再次是东部地区;二〇一五—二〇一九年无明显特征,但各地区贡献率差距逐渐缩小,表明各地区高质量发展指数的差异有趋同趋势。
从泰尔指数均值和贡献率均值角度看,二〇〇六—二〇一九年长江经济带东、中、西部地区泰尔指数的平均值为0.0019、0.0008和0.0024,东、中、西部地区差异对总体差异贡献率的均值为5.14%、2.67%和6.06%,表明十四年间西部地区指数差异最大,其次是东部地区,中部地区最小。
从贡献率变化趋势角度看,东部地区贡献率总体上呈下降趋势,由二〇〇六年的10.19%下降至二〇一九年的2.09%;中部地区贡献率在二〇〇六—二〇一三年比较平稳,始终保持在较低水平,从二〇一四年开始抬升至较高水平;西部地区贡献率在二〇〇六—二〇一〇年呈上升趋势,在二〇一一—二〇一九年呈下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