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失足女联合七旬嫖客谋害情夫,不幸婚姻酿成人生苦果
原标题:2017年,四川失足女联合七旬嫖客谋害情夫,不幸婚姻酿成人生苦果
2017年6月24日清晨,在四川遂宁的圣莲岛上,公园执勤保安李大叔正沿着河堤做着巡视工作。
圣莲岛位于市区中心涪江河段,是一座江心岛。每到夏天,岛上荷花争奇斗艳,浮萍随水波摇曳,是当地居民饭后休闲的好去处。
可是这一天李大叔走着走着,发现远处的水面上,有一条黑影若隐若现。
是不是有什么垃圾或动物尸体漂浮在水面呢?想到会污染水体、影响环境,李大叔就驾驶景区的一条木船,来到了黑影出现的地方。
他用船桨挑了一下,整个人瞬间变了脸色,这哪里是什么垃圾和动物啊,而是一具被绑缚的男尸体!
眼看出现了人命,李大叔一边用颤抖的手拿起电话报警,一边将尸体拖到靠岸的亲水区,方便赶来的法医进行检验。
这名男到底是谁?他为何会被沉尸水中?谋害他的凶手又是什么身份?当警察一一揭开谜团后,真相让人不胜唏嘘!
警察和法医赶到现场后,立马对尸体进行了详细勘察。
他们发现尸体的腰部缠着一条绿色的尼龙绳。上端延伸到者的头部,下端则系着一块造型十分奇怪的石头。
那块石头大概有一尺多长,长方形的造型中间,有一个洞穿的圆孔,仿佛就是为了某种目的而故意设计的。
据当地现场一位围观的老人说,这样的一种方式,很可能是邪恶的诅咒。
“用尼龙绳和石块,把尸体拖入水底,让水怪、鱼怪吃掉,我们民间旧时说法,人的灵魂会被水冲散,永世不得超生的……”
听完老人的讲述后,在场一些上了年纪的人也纷纷点头、示同意,显然他们也听过这种类似的说法。
从这一点来看,这似乎是一场出于泄愤的仇。
而警察也推断出凶手此举的另一个目的:用重物将尸体坠入江底,延缓被人发现的时间,消灭罪证,从而增加案件勘破的难度,逃脱法律的制裁。
尸体和现场勘察完毕后,弄清楚者到底是谁,成了整个案件的重点。
为此,遂宁警方派出了大量民警,在发现尸体的圣莲岛周围进行了大规模的走访。
因为被水浸泡过久,尸体已出现腐败迹象,面貌十分模糊,已经无法通过面容来进行分辨。
可者身上的衣着完好,手臂处还有一块蝎子刺青,脖子上戴着一枚玉坠,这也是辨认者身份的一个细节关键。
虽然周边警方积极响应配合,案件线索大量传来,但经过仔细调查和甄别后,所有线索都被一一排除了。
这个方向没有进展,警方又重新将视线转移到者身上绑缚的那块奇怪石头上。
在日常生活中,这种造型的石头的确并不多见,但熟悉工地的人都知道,它是一块配重石。
像工人对大楼外墙进行粉刷、贴砖时,会使用到一个吊篮,这块石头就是放在楼顶,压着吊篮进行配重的。
在一个城市里,大大小小的建筑工地不下百个,并且都会使用到这种配重石。仅凭这一块石头,也很难将案件深挖下去。
就在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法医的研究终于有了深入发现——者的因确定了。
“面部有三处锐器伤,颅内骨头已经粉碎,是生前被巨大的外力敲击而,继而抛入河中沉尸。”
根据案发当时的水文资料,警方将抛尸的范围,锁定在了发现尸体的方圆五公里范围内。
就在民警们开展走访调查时,法医方面又有了一个突破的进展。
用者的生物检材在基因库里进行比对,确认他是遂宁安居区三家镇的村民田波。
在初步调查田波的身份信息和社会关系后,结合尸检报告中种种故意人的可能,警方开始着重调查他的仇家。
据当地认识田波的村民介绍,他是一个游手好闲、喜欢赌博的人,去新疆务工好几年了,回到遂宁也才不久。
田波赌博的圈子也就那么大,与他有过经济纠纷的牌友,警方也都一一进行了调查,均被排除了嫌疑。
而当警察查询公安内网时,发现田波的名字赫然记录在案。
原来两年前,田波和几个朋友在KTV喝酒唱歌时,与另外一桌人发生了矛盾,双方互殴,报警协商解决后,警方也依法对田波和其他人作出了行政处罚。
会不会是当年的那桌人怀恨在心呢?一番查访之后,警察很快排除了这个可能。
通过对多条线索的辩证研究,案件的调查方向经过了数次转移,警方终于从田波的手机号码中发现了一个细节。
在田波的所有联系人中,绝大多数都是遂宁本地人,少数几个是新疆的号码,应该是工作期间认识的同事,只有一个号码归属地是重庆的,显得十分扎眼。
这个重庆号码的主人是谁呢?通过对开户信息查询,警方找到了一个名叫刘玲的40岁失足女。
在警方的审讯和开导下,刘玲终于承认了害田波的事实。
一个娇小的中年女,是如何将一个体重近200斤的壮实男子害呢?她又是如何搞到那块石头,将其绑缚好,连同尸体推入水中呢?
从力气上来看,这显然是不可能做到的!但事实摆在眼前,那么真相就只有一个,刘玲应该还有一个犯罪同伙。
刘玲和田波保持了近两年的情人关系,但这种关系十分的扭曲。
田波嗜赌如命、好吃懒做、游手好闲,两人在遂宁市租房子同居交往时,都是靠着刘玲接客挣钱,以此来维持基本的经济生活。
在刘玲的客人中,有一个七旬老头名叫周军,双方是通过不正当的交易认识的,时间长了后,结成了深厚的关系。
周军虽然已经年迈,但长期从事一定的体力劳动,身体也没有其他的老年病,有足够的力气去人沉尸。
当警察将71岁的周军拘捕到案后,周军也很快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据刘玲交代,为了掉田波,她曾多次购买安眠药、老鼠药让田波服下,不知是因为用量太小还是药效过期,田波每次竟然都安然无事。
后来在一次生病中,刘玲无意间得知田波喝感冒颗粒后会非常嗜睡,于是给钱周军,让其帮忙购买了一盒。
事发当晚,刘玲约田波来圣莲岛上玩耍,她偷偷将感冒颗粒混入饮料中骗田波服下,这一次果然奏效,田波没过多久就睡倒在公园的长椅上。
当时,周军一直潜伏在路边的草丛中,观察着二人的一举一动。
当看到刘玲得手后,他快速走过去,对昏迷的田波痛下手,用榔头使劲敲打脑袋。
确认田波已经陷入昏迷,两人便一起动手,将事先已经准备好放在圣莲岛上的建筑工地配重石找出来,用麻绳系在田波的尸体上,随后便将尸体抛入水中。
为了不被他人发现,刘玲曾试图将尸体移到江心深处。
他们用停泊在岸边的小木船对尸体进行拖拉,走出几米后,配重石卡在了水底暗礁的石缝中,无法继续前行,两人只好就此放弃。
在完成了人、抛尸这一系列动作后,刘玲在周军的要求下仔细清洗了现场,将血迹、散落的建材颗粒都用江水冲得干干净净。
指认现场的过程中,刘玲十分配合警方的要求,她曾流着泪哽咽道:
“在周军攻击田波的那一瞬间,我就已经开始后悔了,那确实太心狠了,但已经无法回头,只能够错下去……”
为什么刘玲和周军要对田波痛下手呢?
原来,刘玲原本是重庆人,自小出生贫寒。长大后嫁了第一任丈夫,但夫妻之间缺乏感情,丈夫又嗜酒如命,每次醉熏熏回来后,对她非打即骂。因为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刘玲最终提出了离婚。
第一次婚姻失败的刘玲远离了家乡伤心地,她独自一人来到四川打工,由此结识了第二任丈夫。
可第二任丈夫也不是什么好人,与刘玲结婚后,常在外面拈花惹草。因为背叛,刘琳再一次离婚了。
可能是出于内心的发泄和对第二任丈夫的报复,也可能是好逸恶劳想挣些快钱,刘玲成为了一名失足女,靠着接客来维持生活。
在人生的至暗时刻,有些风趣幽默的田波出现在了她的生活中,开始的同居生活也有甜蜜。后来二人经常为一些小事吵架,田波甚至对刘玲大打出手。
在田波远赴新疆务工的时候,刘玲离开了四川,回重庆与一位二婚农民结婚,两人还生下了一个儿子。
得知此事的田波非常生气,他经常打电话威胁刘玲,甚至还放出“你全家”的恶言,弄得刘玲惶惶不可终日。
为了发泄心中积攒的恨,也为了消除祸害,当田波从新疆务工返回遂宁时,刘玲便和周军共同策划了这场谋。
至于周军为什么要帮助刘玲共同犯罪,那是因为他虽然年逾古稀,但子女们都不在身边照顾他,甚至连衣食都只能靠自己解决。
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刘玲给他饭吃、给他衣穿、让他快乐,所以他心甘情愿被驱使!
多次婚姻的不幸,让刘玲的心灵深受伤害,三观扭曲之后、被情夫打骂之后,积攒的怒气爆发,终于结下了一枚人生苦果。
周军已是风烛残年,因为子女孝心的缺失,物质和精神都无法得到满足,只能寄托在刘玲身上,最终也被拖下水,跌入了犯罪的深渊!
悲剧的造就并非一朝一夕!在我们不胜唏嘘感叹的同时,等待他们的必然是法律最为公正的审判!
1、刘玲和周军的行为会受到怎样的法律惩罚?
刑法第232条规定,犯故意人的,处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刘玲和周军用残忍的方式田波,并将尸体沉入水中,手段毒辣,社会影响恶劣,依法会被从重处理。
但二人在被捕之后,能够积极配合,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属于坦白,可以酌情减轻处罚。
另外,本案虽然有主从犯,刘玲属于主谋,周军属于帮凶。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田波是被周军暴力击打致,所以在量刑上,两人的罪责应该相当。
所以,最终二人被判刑、缓、无期徒刑的概率比较大!
2、周军犯罪时已经71岁,是不是可以不用坐牢?
《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周军虽然年老,但显然没有达到这个条件,他在这起刑案中,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另外,故意人是十分严重的刑事犯罪,即使周军达到了年满75周岁这个要求,也只是减轻处罚而已,坐牢是铁定的!
3、刘玲的卖淫行为该怎样看待?
我国明确禁止卖淫嫖娼活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
卖淫嫖娼的以及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所以,无论是迫于生计、还是法律意识淡薄,这种行为都是违法的。
4、刘玲丈夫和情夫的家暴该怎样处理?
刘玲的第一任丈夫和情夫田波都曾对她有过家暴行为,遇到这种情况时,受害人可以报警解决。
《反家庭暴力法》第33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也就是拘留和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里面的犯罪主要涉及两种:一是故意伤害罪、二是虐待罪。
两者的确定方式不同,侧重点也不同,需要根据受害者被虐待的具体情况来进行甄别。
亲爱的读者们,关于这个真实案件,你怎么看呢?欢迎下方评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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