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血案,殷某作案后,有机会逃走,为啥等在原地找到两个答案
在我的印象中,犯了杀人罪的犯罪嫌疑人,大多会选择逃跑,或者是畏罪自杀。
“214”广西南宁商场内捅刺情侣致死的犯罪嫌疑人,作案后迅速逃离现场,选择了跳江自杀。
犯下重罪,不逃不慌,留在原地,等待警察抓捕,这样的犯罪嫌疑人真的不太多。
38岁的贵州籍男子殷某某,制造了东莞“213”连杀三人的重大刑事案件后,令人惊讶的是,他选择了蹲在原地,等待警察来抓他。
突发大案
2023年2月13日下午2时许,广东东莞长安镇上交社区某电子厂大门口。
一个男子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一名穿白衬衣的男子捅刺倒地,又将两名上前劝架男子捅伤倒地。
其中,有个男子受伤倒地后,犯罪嫌疑人不依不饶,持刀具继续疯狂捅扎该男子。
一个白衣女子,拼尽全力,手握铝合金架(疑似椅子),在阻挡嫌疑人行凶。
可以看到,女子虽然使出浑身力气,依然难以阻挡嫌疑人的疯狂。
最终,经过120救护人员现场诊查,两名男子当场死亡,第三名男子还有呼吸,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的途中死亡。
个人积怨
警方接报警后,迅速赶到作案现场,犯罪嫌疑人没有逃跑,也没有自杀,蹲在原地,见到警察,马上起来,举起双手,背过身体,双手背后,让警察戴上手铐。
情况通报称,犯罪嫌疑人,殷某某,38岁,被害人三人,曾某某,32岁,张某,29岁,魏某某,39岁。
双方矛盾冲突的原因,通报中就用了四个字:个人积怨。
到底是什么层级上的个人积怨,发展到刺捅三人致死的刑事案件?
犯罪嫌疑人殷某某
网传信息
关于个人积怨,不可避免地流出了网传信息。
梳理一下,信息大意是:
殷某某于去年六月至九月,通过劳务市场中介,进入到这家电子厂做工。
双方谈好的薪资标准是:每小时19元;到月底结算工钱时,19元却变成了9元。
这一变,意味着殷某某当月工钱减少很多。
网传,殷某某4000元工钱,仅到手了400元,等于被克扣了3600元之多。
殷某某不服气,找到负责人,开始理论要说法,最终无果。
一气之下,殷某某辞工离厂。
网传所在工厂
疑似被群殴
离厂后,殷某某多次返回来讨要说法,每次都无进展。
本月八日,殷某某再次来到工厂,有一段小视频记录了他遭受的欺辱。
视频显示,殷某某可能气急了,举起手里文件夹,但没有砸下去。
随后,多名办公人员,开始围殴殷某某。
真相到底是什么
目前,个人积怨到底是什么,3600元工钱是否被克扣,都未可知。
不过,认真分析一下,务工者与工厂发生纠纷,大概率就是劳资矛盾。
不过,双方都没有冷静处理。
作为资方,把务工人员辛苦所得,没凭没据或欲加之款,强行扣除,实属不该。
如果,为此逼迫务工人员触犯法律,甚至丢了性命,更是机关算尽,悔之晚矣。
当然,务工人员为了3600元,为维权无果情况下,不惜以身试法,犯下大罪,铸成大错,是无知愚蠢的行为。
常言说,害人害己。把别人害了,自己也毁了,把家人也毁了。
说白了,双方都是人生输家。
找到答案
作案后不跑,不自杀,究竟有什么秘密?
分析分析,我找到了两个答案:
一是跑不了,即使跑了,也会被抓住。
说明殷某某非常清楚,跑到天涯海角,也会被抓回来,与其受尽逃亡之苦,不如束手就擒。
我认为,这是聪明之举。
二是被逼无奈,本身就是受害者。
在黑工厂做工三月,工钱被克扣侵吞了那么多,当然就是弱势方,也是受害者。
在多次上访维权中,还遭受到了欺辱和刁难,甚至是围殴。
在这种心理作用下,殷某某自然选择原地投案自首。
原地等待被抓,肯定是自首情节,在后期量刑时,法院肯定会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