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丈夫请外人与妻子发生不道德行为并在旁拍照呐喊,违法吗?
自由从来都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人无时无刻不处在社会关系之中,所有的自由,都必须以不妨碍他人为前提,同时还要遵守法律的规定。
现代社会,是个非常复杂的社会,靠原始的直观感受,是得不出正确结论的,尤其是现代社会,法治理念深入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一个法盲,很可能触犯了法律而不自知。
下面这个案子,就是一个典型的自己犯了罪,还完全自以为自己无罪的这么个案子,甚至在很多人的眼里,这顶多就是个道德问题。
住在吉林的都志奇出生于一个富裕家庭,从小经常跟着父母去外国留学,对于新鲜事物,接受度比较高,属于比较开放的类型。
但是自此结了婚后,都志奇发现生活,开始变得毫无自由可言,动不动就被老婆查岗,出去喝酒晚了,老婆还要说自己。
都志奇把自己的苦恼,告诉了好朋友石某,这种朋友间的吐槽本来就很正常,很多事,别人向你倾诉,并非是真的想让你解决问题,倾诉本身也能减轻问题带给人们的痛苦。
但是没想到这个石某,真的是个损友,居然给都志奇出了一个奇葩的馊主意,说既然婚姻如此平淡无味,就应当来点刺激的。
不如他们两个和各种的伴侣,来一场大连环,男女关系,本应该是独占的,排他的,不知道都志奇是如何劝说老婆的,没想到最后居然同意了。
于是都志奇和他的老婆刘丽,还有石某和他的未成年女朋友,四个人在集安市的某处高档住宅内,来了一次深度交流和联欢。
这次愉快的四人交流,像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四人乐此不疲,从此经常在一起彻夜交流,玩的不亦乐乎。
都志奇还喜欢在一旁拍照录视频,一边交流一边录像,玩的不亦乐乎,但他有点玩的忘乎所以,过于开心的,还把四人联合的视频,发到了群里。
视频迅速传播之后,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警方根据线索,很快抓捕了都志奇和石某两个人,以涉嫌聚众淫乱罪将二人逮捕,直到没抓,他们都不认为自己做错了。
聚众淫乱罪,是指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聚众,是指三人以上聚集在一起从事淫乱活动。
本罪,当事人哪怕是在秘密场所进行的,依然会构成本罪,尽管没有明确的伤害对象,但是却违反了公序良俗,违背了社会管理秩序。
是否犯罪,主要是看是否侵犯法益,有些犯罪,看上去似乎是没有具体的侵害对象,但依然会构成严重的犯罪。
比如说盗取是偷盗了某个人钱,偷税则可以认为是,偷了所有人的钱,很显然偷税的行为更加恶劣,但一般人对这小偷很痛恨,对于偷税者,并没有那么多的道德谴责。
本案中,几个人为了追求刺激,肆意践踏公序良俗和法律规定,在违反《刑法》的相关规定的同时,同样也违背了《民法典》对夫妻之间的相关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法院经过审理,判处两个人聚众淫乱罪,都志奇有期徒刑6个月,石某有期徒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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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回顾:丈夫请外人与妻子发生不道德行为并在旁拍照呐喊,违法吗?》人名均为化名,部分图片为网图,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文章禁止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