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患癌,急需钱看病,二婚老伴:钱被我拿去给我儿子还债了
老人患癌,急需要钱看病,二婚老伴却把家里的五六十万,都偷偷的转给了她和前夫的儿子,还偷偷的借了100多万的外债,替她儿子还债。
这可把老人给气坏了,那么,面对如此窘迫的境地,老人该如何反击呢?
我们接着往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1,
大家好,我叫王凯,今年已经59岁了。
我是在农村出生的,父亲早早的就病逝了,母亲离家出走再也没有回来过,我是跟着爷爷和奶奶长大的。
后来,爷爷和奶奶也去世了,就剩我自己了,那个时候我才17岁,财产什么的都被叔叔和伯伯们抢走了。
身无分文的我,跟着村里人一起外出打工谋生活。
我搬过水泥袋,下过煤窑,也去过电子厂,更是去工地上干过架子工,基本上,只要是能挣钱的工作,我都干。
我记得,那时候身上就7块钱,没钱吃饭,刚进电子厂打工,厂里供应早饭,我就每天去的很早,然后就开始狂吃,吃到实在吃不下了为止,然后再偷偷的拿两个馒头走。
中午就喝水,到了晚上喝水就着馒头吃。
后来,食堂的经理就发现了,就不让带馒头走,所以,我每天都是早上狂吃,中午和晚上饿肚子,只喝水。
就这样,我硬生生的撑了1个月,撑到下个月开工资,我才真的有饭吃。
到了我29岁的时候,我攒了7万块钱,那时候,我不想打工了,我觉得出苦力,这辈子也不会有什么出息,也不会赚到大钱。
于是,我拿着钱去创业,和别人合伙干早餐店,结果我被人给骗了,不仅钱没了,还欠了人家3万多。
我为了还债,便去了一家小吃店打工。
2,
这时候,我便认识了我的第一任妻子,她叫李梦茹,比我大2岁,离异带着一个3岁的女儿。
当时,她父亲是小吃店的老板,我在店里面打工,一边当学徒,老板见我老实,干活能吃苦,就收我做徒弟,并将他的女儿介绍给我。
虽然李梦茹是离异,还有一个女儿,但对我一个无家可归的人来说,我终于有自己的家了,我还挑剔什么呢,人家不挑剔我就不错了。
从那以后,我便在这个小吃店里安了家,后来他爸去世,我便接手了这个小吃店,生意也越来越好,攒了一点钱,买了房子买了车,生活也步入了正轨。
然而,在我42岁那年,李梦茹患癌病逝,这对我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后来,在我47岁那年,经人介绍,认识了我现在的老伴,王美华。
我跟王美华结婚时,她和前夫有一个儿子,当时已经成年了。
由于王美华这个人,做什么事,买什么东西,都向着她儿子,我那个女儿觉得心里委屈,嫁人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而我也在这个儿子身上,花了不少的钱,给他找工作、买车,给他出彩礼买房结婚,因为我想着,女儿走了,我以后养老还是得靠这个儿子,所以在儿子身上花钱,也是不遗余力。
在我59岁那年,我突然被查出患有胃癌,我就让王美华给我钱,我去看病,可这个时候,王美华的回答,却让我大吃一惊。
她居然跟我说,家里早就没有钱了。
这怎么可能呢,我开的小吃店,每个月也有上万的纯收入,这些钱都交给王美华打理,让她存着,留着以后养老用。
多说不说,卡里也得有五六十万的存款才对,这还是不算给她儿子花的钱。
于是,我问她,你给我说实话,你是不是偷偷的把钱都给你儿子了?
可是她却说,她在这个家里管钱,有多么的不容易,家里大大小小的,哪样不需要钱,吃的穿的,都是钱,小吃店挣的那点钱早就被我给花光了。
但我心里明白,家里没钱了,肯定跟她儿子有关,因为她儿子不学好,一直幻想着挣大钱,在外面不知道借了多少的外债,我让她不要再管她儿子了,她就是不听。
而这个时候,王美华居然让我去卖房子看病,我总算是明白了,她把我的几十万积蓄都转走了,还想打我房子的主意。
房子是我的婚前财产,一旦卖了就成了夫妻共同财产了,她到是想的美。
我生气的说道,“想打我房子的主意?你做梦去吧,两套房子一个门市房,全都是我的婚前财产,我也算是看透你了,你一个也别想得到,明天就去民政局,我要和你离婚。”
事情发展到这里,我对王美华是彻底寒了心,尤其是她儿子。
然而,当王美华走后,我突然发现,她居然在外面欠了120多万的外债,这么多的钱,肯定都被她拿去给她儿子还债了,而她居然跟我说,“这120万是夫妻共同外债,你想和我离婚,必须承担一半的债务。”
我,“还想坑我,我一分钱都不会给你,不仅如此,我还会起诉你,我倒是要看看,你把我的钱都转哪去了。”
后来,我跟她的关系闹的越来越差,她儿子居然还敢过来打我,把我的头都打破了,这样更坚定了我和她离婚的决定。
最终,我起诉她后查到转账记录,她一共给她儿子转了187万,其中的64万是我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剩下的123万是她在外面借的。
她借的钱属于她的个人债务,跟我没有关系,而她还需要归还我32万的夫妻共同财产。
我也成功的和她离了婚,将她赶走。
通过这件事,我也算是明白了,结婚,千万不要娶带着儿子的妻子。
切记。
结束语:
我准备把我的养老问题,寄托在我的女儿身上,不知道大家觉得,是否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