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速公路“彭宇案”,像新冠病毒一样,传染又侵蚀国人的灵魂
2006年11月,震惊全国的南京“彭宇案”落下帷幕,最后以被告彭宇支付原告徐寿兰老人1万元和解撤诉告终,然而它给整个社会留下的“老人倒了,扶不扶”道德危机,“如果不是你没撞的,为什么要去扶她?”司法公正危机。整个案件的真相无从得知,但它留给社会大众“道德死亡”,像一个幽灵,横行至今,更像一个病毒,传染,且不断变异、变种,侵蚀着国人早已麻木的灵魂,再一次让这麻木的灵魂石化,如美杜莎一样摄取干净,剩下一点点残渣。
然而,2023月10日,上海松江法院官微发布《九旬老人横穿高速被撞,路管部门该担责吗》,详细讲述了93岁老人为图儿子家吃饭方便,穿过高速栅栏护栏,横穿高速,被高速车辆撞倒死亡,交警认定车主司机负次要责任,经交警部门调解,保险公司赔偿老人家属28万多元。同时,老人家属又将高速公路管理人和养护人告上法庭,主张赔偿被法院一审驳回。案件本身没有掀起多大的波浪,而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在网络上掀起了滔天巨浪,这滔天巨浪如新冠病毒一样,传染、变异、侵蚀着亿万国人的灵魂。
93岁老人横穿高速被撞身亡,老人有过错,该不该负全部责任?
1、老人是个正常人,高速公路不让穿越,为图方便,故意横穿高速公路的,有行为动机,主观故意为之。
2、老人确实横穿了高速公路,有行为。
3、老人横穿高速公路造成了后果,被撞身亡。
车辆驾驶人驾驶在高速公路上,面对突然横穿的行人,他有啥过错呢?该不该负次要责任呢?
1、司机正常行驶在高速公路上,面对突然横穿的行人,他有没有操作不当呢?如果有,承担责任;如果没有,需要承担责任吗?
2、司机正常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有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呢?如果有,承担责任;如果没有,需要承担责任吗?
3、司机正常行驶在高速公路上,面对突然横穿的行人,是否可以紧急避险,如果可以,承担责任;如果不可以,需要承担责任吗?
4、司机正常行驶在高速公路上,面对突然横穿的行人,来不及撞倒了人,有没有尽到义务,如果没有,承担责任;如果有,需要承担责任吗?
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有责任吗?该不该承担责任?
1、设置了铁栅栏,有警示标识,但是铁栅栏破坏,没有及时维护。
2、高速公路地收费、管理是明显的责任,明显是管理不到位。
综合上述,从实际情况来分析,老人负主要责任,高速公路负次要责任,司机不承担责任。
可交警部门认定、法院判决,明显存在有失公平、公正原则,有失法律尊严,有违法治精神,是一种“谁死谁有理”“谁闹谁有理”和稀泥式的判定,和南京“彭宇案”很像,没错的司机承担责任,虽然不是他本人赔偿这28万多元,但这引发的“守规矩的人受损”道德思考、法治思考,造成的恶劣的影响远远高于事件本身,甚至不亚于新冠病毒,传染,又侵蚀亿万国人的灵魂!
结束语:我们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的人民要严格遵守法律,我们的执法部门更应该公正执法,我们的法律审判机关更应该公正判决,维护公平正义,减少和稀泥的做法,维护法律权威。
我相信,依法治国只会越来越完善,人民群众会越来越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才是我们社会追求的目的。
依法治国,任重道远,但它需要全体国人一起努力,为一个更加公平、公正的中国,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