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青年掀翻警车引发骚乱,燃放烟花却涉嫌犯罪到底为哪般?
据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公安局通报:2023年1月2日23时许,在鹿邑县紫气大道弘道苑广场,少数人员对停放在路边的一辆执勤警车进行故意破坏,引起群众围观,导致现场混乱,造成恶劣影响。鹿邑警方依法迅速果断处置,恢复秩序,现场得到有效控制,未造成人员伤亡。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涉案的8名违法行为人以涉嫌寻衅滋事立案侦查。其中,王某某等6人已抓捕到案。
从网友在抖音上发布的视频可见,现场有一辆警车被数名青年男子掀翻在地,有男人爬到车顶上进行踢踹,现场混乱失控。据说,该冲突是因为市民要求放烟花所引起。
临近年关,多地网友呼吁为烟花爆竹“禁燃令”松绑,河南多地在回应中明确,仍将执行既往禁放政策。
在网上看到有河南南阳网友提出,希望领导就燃放烟花爆竹一事放宽政策,让人们在爆竹声中度过一个圆满美好的春节。南阳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11月28日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答复称,全域全时段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是河南省政府规定,全省所有辖区全部执行。
按照《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河南省内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各地市分别指定规章制度,明确城市区域内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该通告长期有效。
但是,在郑州等地,陆续有市民自带烟花到广场区域进行燃放,而警方也给予了缓和的制止。但并没有减少市民欲想狂欢的情绪,周口市鹿邑县这次暴力打砸警车的事件就是该问题的大爆发。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根据该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包括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行为类型,并且多次实施该行为的,会被升格加重处罚。
所以说,虽然起因只是一个“燃烟花”这样美好的愿望,但是聚众打砸警车,在刑法上确是被评价列为极为恶劣的犯罪行为。尤其是该事件现场有很多年龄较轻的青少年,一旦被列为犯罪嫌疑人,必将会造成不可挽回的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