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退休人员能领150-6200元过节费,是真的吗?人人有吗?
春节将至,退休人员可以领取到150-6200元过节费,真的吗?人人有吗?
还有几天时间,春节就要来临,退休人员也在陆续收到1月份的养老金,还有人收到了春节过节费,有的人领取到了150元,有的领到了6200元,这是怎么回事?退休人员在春节前都可以额外享受到过节费补助吗?今天我们就来解读一下。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过节费属于统筹外的待遇,并不是全国统一发放的,也没有统一的标准,退休人员是否能领取到过节费,需要看所在的地方、包括社区,以及所在的原单位性质,等等,经过我们求证分析,主要有这么几类退休人员,是可以领取到几百块,乃至几千块钱的过节费的。
第一类退休人员,是在有着春节过节费发放传统的地方,比如说宁波、杭州、上海、广州、合肥、厦门等地。这些地方,一般会在每年春节前会给当地退休人员发放过节费,比如宁波的过节费为2000元,杭州为1200元,广州为50元和100元,合肥为500元,厦门为150元,等等。
第二类就是部分国企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单位会在春节前发放慰问金或者补贴之类的,其中一些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到的慰问金还会比较高,有的达到几千块钱以上,甚至上万元。
我们来看看几个事业单位发放的春节慰问金标准,比如武汉大学,2023年给离休干部发放6200元的春节慰问金,给退休教职工发放4700元的慰问金。再比如广西师范大学,离休干部的春节慰问金为3000元,退休教职工的标准为2000元。此外,像四川、重庆、广东等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也有类似的慰问金等奖励。
还有一类就是部分困难退休人员,一些地方也会额外发放春节慰问金。比如江苏海安,对于2022年底前纳入社会化管理的特别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发放2023年春节慰问金,其中对企业退休人员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低保标准780元的,发放200-400元的慰问金,最高可以发放1000元。再比如广西柳州市鱼峰区丽都社区等地方,对纳入社会化管理的企业困难退休人员,同样开展慰问。
此外,还有一些地方或者社区,也会对当地纳入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发放慰问金,比如广东番禺,就对全区6.1万个社化管理退休人员发放了春节慰问金,等等。
可以看到,春节过节费或者慰问金,是有地方差异的,而且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发放的标准上也会有所不同,这些都没有统一的规定。如果你所在地没有春节过节费,也是很正常的,因为这本身不是人人有份。
那么,春节过节费能不能统一发放呢?其实这是不现实的,因为各地的财政或者养老保险基金情况是有差异的,比如一些地方的养老保险基金已经难以维持收支平衡,如果额外发放过节费,无疑会增加负担。即便是发放过节费或者慰问金的地方,标准也是千差万别的。
综上所述
春节即将到来,部分退休人员在养老金之外,还领取到了过节费或者慰问金,有的是150元,有的一两千块钱,有的可以达到6200元,不过这并不是所有退休人员都有份,建议关注所在地方或者原单位的动态,看看自己能否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