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姐妹同嫁到河南一个村,姐姐全力帮妹妹,妹妹为何却视她为仇人
原标题:两姐妹同嫁到河南一个村,姐姐全力帮妹妹,妹妹为何却视她为仇人
文|野离离
7年前,姐姐兰花从云南嫁到了河南某个农村。
因为老家太穷,在河南怎么难也比在云南好,于是,兰花又做起了红娘,给自己的亲妹妹兰芬牵了红线。
就这样,兰芬也嫁来了河南,跟现在的丈夫是二婚。
这都无所谓,只要过得幸福开心就好了。
姐姐在一个村,这多少都有个照应,出门在外,这应该是最值得信任最值得依赖的关系了吧。
但很奇怪,姐姐兰花跟兰芬倒更像是仇人。
这不,前不久兰芬还动手打了姐姐兰花。
究其原因,是兰芬去姐姐家要孩子,被姐姐赶了出来。
情急之下,兰芬就打了姐姐,当时兰芬的丈夫也在场。
为什么兰芬的孩子在姐姐兰花家?为何兰芬去要自己的孩子,却遭到姐姐的拒绝?
原来,兰芬确实有两个孩子在兰花家,这是她跟前夫生的两个女儿。
当姐姐介绍她嫁到河南后,兰芬觉得自己经济条件不好,再说,以后肯定要跟现在的丈夫生孩子的。
这样一来,就更加养不起了。
于是,她决定把孩子过继给姐姐,并且当时找来了证人,双方都签字按了手印。
作为姐姐,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当然愿意照顾妹妹的孩子。
既然妹妹提出来要给姐姐,姐姐也没有拒绝。
再三确认后,看到妹妹一边在打毛衣,一边头也不抬且相当坚定地说不要这两个女儿,让姐姐兰花直接带走时,姐姐同意了。
兰芬不认字,但当时证人又将收养协议念了给兰芬听,她当然是听得懂,所以签了字按了手印。
当时,两个女孩一个13岁,一个才6岁。
7年来,姐姐兰花对这两个女孩真的没得说,用她的话讲,那就是比自己亲生的还要好。
因为自己亲生的可以打骂,他们也不会埋怨父母。
但妹妹的两个孩子就不可以像亲生的那样打骂了,就算很生气,兰花也都是跟她们摆事实讲道理。
毕竟收养孩子时这两个孩子就已经不小了。
她们也都有那么懂事,本来已经被亲生母亲“抛弃”,如果这个时候养母的教养方法不对,那很可能对两个孩子的心理造成影响。
随着年纪的慢慢增加,两个孩子也明白养母的良苦用心。
反观生母,比陌生人还薄凉。
一个村子里的,抬头不见低头见,生母见了两个孩子连招呼都不打的。
现如今,两个孩子长大了,大的已经20岁,也嫁了人,小的13岁还在上学。
兰芬这几年经济条件也慢慢好起来了,这个时候,她就想要回自己的孩子。
兰花肯定是不同意的。
先不说孩子愿不愿意,也不说之前两姐妹有立过字据的,单就这么多年来的感情,也不会轻易就把孩子还回去的。
这也是两姐妹起争执的最根本原因。
这下,兰芬开始耍赖,软的不行就来硬的,直接上门来抢孩子。
被问及为什么当初签了字据,现在又来要回孩子?
兰芬表示,自己不识字,当时签字是姐姐蛊惑了自己。
这青天白日的,睁眼说瞎话,这要不是亲姐姐,可真的就又要打架了。
不过,专业的法律人士也表示,如果妹妹兰芬真的把孩子要回还是有可能的。
因为当年她们两人在证人的见证下签下的协议并没有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现在来讲,兰芬依旧是两个孩子的合法监护人。
如果兰芬执意要把孩子要回,那她需要支付姐姐这7年来抚养孩子的费用。
兰芬口口声声说爱孩子,希望在经济条件稍好的时候把孩子接回被姐姐识破,姐姐兰花说她其实是看到了好处。
什么好处?就是两个姑娘都长大了,不用那么操心,再者也马上可以挣钱了。
于情于理,兰芬都不占理。
但于法律上来讲,她则变成了“有理”。
要回还是不要回?
有人就提议,问问孩子的想法。
果不其然,孩子并不想回到兰芬的身边生活。
不要看孩子小,其实,在她们心中,一直有一杆秤。
对她好还是不好,她们都知道,越大心里就越能明白谁才是爱自己在乎自己的。
最后,在周围人的劝说下,兰芬放弃了要回孩子。
而姐姐也原谅了她此前无理取闹的行为,表示,两姐妹还是最亲近的人。
不得不让人感慨,有时候,这个世界上,给孩子无条件信任和爱的人是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