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房过量服药死亡,女子悄然离开,是否构成不作为犯罪?
你会和曾经的梦中情人再续前缘吗?
人生总有很多的遗憾,然而世间没有后悔药,就算是再美好的回忆,这终究只是过往,人生没有回头路,错了过也就错过了。
但就像是大棚让蔬菜乱了四季一样,金钱也让女神乱了方寸,很多当年高不可攀恶女神,再见的时候,可能已经变得非常普通,你是否还会完成当年的心愿呢。
张某四十岁,人到中年,有了不大不小的成就,在魔都大型国企做一个中层干部,小日子过得还算可以。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得知当年自己曾经暗恋的女神苏某,也一直在魔都打拼,几个在魔都的同学,张罗着聚一聚。
张某时隔多年,再一次见到心中的女神,依然是风采依旧,不愧是当年的系花,嫁的非常好,保养的也非常不错,看起来岁月根本不曾来过。
事实上,只要是真的系花以上级别的女生,嫁人大概率是不会错的,因为真的美女,是绝对的稀缺资源,而真正的稀缺资源,一定会得到高端的配置。
很多普通的男士,幻想这校花多年之后,如何如何惨,这不是绝对不可能,但就跟中五百万一样罕见。
幸好张某当年很一般,但如今作为一个大型国企的中层,已经足以在这种饭局上谈笑风生,而苏某的到来,更是让张某心荡神驰。
容颜的保养,从来没有什么秘密,往上砸钱就性,苏某的不老容颜,简直就是行走恶人民币,多年之后重逢,张某也是借着酒劲,说出了自己当年暗恋苏某的事实。
都是成年人,这样的话,并没有引发太多的波澜,两个人只是礼貌性的互加了微信,就各自回家了,毕竟现在两人,都是有着幸福美满人生的成功人士。
但这次加了微信,却彻底改变了张某的人生,加了微信不久,两个人就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原来苏某也遇到了所有阔太太都会遇到的问题,老公真的很有钱,但同时他暗地的女人也很多。
苏某的苦闷,经常找张某诉说,慢慢的两个人心中都有了某种特别的感觉,而张某打拼多年,作为已婚成功人士,各色女人他已经不缺了,但是面对苏某,他依然会像年轻小伙子一样,小鹿乱撞。
终于在一次次的爱慕之后,张某和苏某决定突破最后的底线,张某开好了一个最高档的房间,找了一个不会被打扰的时间,准备完成当年不可能实现的目标。
多年的打拼,张某的体力早已大不如前,为了能和苏某来一个最完美的约会,去宾馆之前,服用了过量的蓝色药丸,甚至明知道自己身体不好,也顾不了那么多。
幸福总是短暂的,张某信心满满的等着苏某到来,但是谁也没想到,乐极生悲,张某竟然因为过于激动,再加上过量服药,突发心脏病。
但是苏某并没有立刻拨打120,因为她不可能让别人发现自己在宾馆,苏某看到张某情况危急,悄悄离开宾馆,并打车离开。
在出租车上,苏某才假装房间号需要服务为由,让服务员上去,希望服务员能够发现张某的状况,而张某很不幸,送往医院之后,被宣布死亡。
苏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不作为的犯罪呢?
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直接规定,负有法定义务而拒绝履行,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行为。
苏某和张某,作为成年人,相约开房,这本是自愿行为,但是宾馆房间,具有相对的封闭性,苏某有相对救助张某的义务。
张某突发心脏病,苏某有义务救助,这种救助义务只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苏某只要及时拨打120就可以了。
但苏某并没有及时拨打120,构成不作为犯罪,还有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具备阻却可能性,也就是说,苏某就算是打了120,张某是否能救得活。
经过法医鉴定,张某实际上在120达到之前,就已经死亡,张某死于突发心脏病,就算拨打120也来不及抢救。
因此苏某的行为,并不构成不作为的犯罪,张某作为成年人,应当知道过量服用药物的后果,应当对自己的死亡结果负责任。
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