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鑫宇失踪案的一个可能有效的破解
胡鑫宇从校园失踪,已经很长一段时间了,始终没有任何可靠的去向,活生生一个大小伙子,好像真的是凭空消失在四维空间了。而根据我们的常识,四维空间似乎从来也没有证实过。
事出反常必有妖,想要捉妖,就要用非常手段。本文提供一种参考,利用非常手段,看看能不能在一定程度上,破解胡鑫宇失踪之谜。
关于胡鑫宇失踪的原因,众说纷纭,人们普遍认为,胡鑫宇的失踪,与学校有着密切联系,并产生了非常多的推测,有怀疑光头老师的,有怀疑外籍校长的。也有人坚持认为,胡鑫宇的失踪,背后隐藏着更大的阴谋,甚至与器官的地下市场,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现在,警方通过高规格、大投入的调查,倾向于胡鑫宇因为各种原因,产生了厌学情绪,自主从学校离开。按照这种说法,胡鑫宇的失踪,与学校没有直接联系,而且,即使胡鑫宇已经出现任何不好的后果,也应该由胡鑫宇自行承担,因为那可能都是胡鑫宇的自主选择。
而胡鑫宇,只是一位未成年人,似乎不应该做出警方所说的那些选择。有的人说,胡鑫宇不可能把自己杀死,更不可能自己处理了自己的尸体,让自己从这个世界,完全消失掉。
这真是陷入了一个罗生门,似乎已经是无解的。所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个事情更进一步,公家说的有理、无理,胡鑫宇的家人,围观的人们,都没有可能拿出证据,证明公家的理是无理的。而调查单位,也没有提供有力的证据,尤其是监控这一类无争议的证据,证明胡鑫宇确实是自行离开学校,而不是受到了挟持。甚至,警方也无法说明胡鑫宇的去向。
这个事情,看似陷入困境,没有办法解决了。
其实,问题只要出现,总有解决的办法。胡鑫宇失踪案,解开的钥匙有两把,那就是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本文就是提供一种思路,打破常规,希望能够找到这两把钥匙中间的一把,推动案件的突破。
第一把钥匙,生要见人。
按照网上流传的,警方对胡鑫宇家人的通报,胡鑫宇是产生厌学情绪,自行离开学校的。这个思路推理下去,胡鑫宇应该还生存,不是被人害死了,而是悄悄潜出学校,跑到某个地方,不与家人联系,也不与学校联系,目的是躲避求学生涯。
虽然这个说法,具有极大荒诞不经的地方,可是我们也没有办法否定这个说法存在的可能性。按道理,胡鑫宇即使厌学,偷偷离开了学校,跑到了某个地方。可是一个小孩子,这么多天过去了,也不会不和家人联系。在网络上面波涛滔天之后,更不太可能依然保持沉默,不发出任何声音。所以,这也是引起群众反弹情绪的主要方向。
当然,警方具有证实的义务。单靠同学们对胡鑫宇的了解,似乎是不够的。
我们建议,对胡鑫宇签发通缉令。在当今社会,只要警方签发通缉令,被通缉的人员,几乎不可能不露出痕迹。这也是寻找失踪人口最有效的途径。
虽然胡鑫宇不具备法定签发通缉令的条件,但是其情况极为特殊,可以把签发通缉令,作为寻找失踪人口的紧急手段。事急从权,也是符合宪法、刑法、民法典的紧急状况的规定的。当然,签发通缉令的前提条件,要求胡鑫宇的家人,出具书面的承诺书,或者是申请书,自愿承担签发通缉令的后果,保证不因为警方签发通缉令而主张其他权利。
从目前情况看,胡鑫宇家人,只要对胡鑫宇有感情,并且确实不了解胡鑫宇的任何信息,应该会同意,按照警方的要求,就签发通缉令,提供任何需要的配合,进行书面的保证和承诺。
如果情况允许,警方也可以就计划采用这一特殊手段,上报上级机关,直至公安部,经过他们审批同意之后再行签发通缉令,避免基层签发机关被追责。
如果胡鑫宇真的是悄悄潜出学校,在某个地方躲了起来,这个孩子没有反侦察的技能,一定会在签发通缉令之后,被发现,被找到。
第二把钥匙,还是生要见人,不排除死要见尸。
事发地各个机关,以及胡鑫宇家人,通过各种可能的渠道,发出协查通报、有奖寻人。可以动员各种民间组织,在各自有效的途径上面,动员尽可能多的力量,寻找胡鑫宇。
这中间,事发地各类机构,应该提供数额可观的悬赏,以鼓励各地积极配合,主动查找胡鑫宇的踪迹。
胡鑫宇的家人,也要尽其所能,提供查找胡鑫宇踪迹的奖励金。这样,各类民间组织和民众个人,除了出于朴素的是非观,参与寻找胡鑫宇。他们也可以在寻找胡鑫宇的过程中,进行一定的经费投入,预期可以通过胡鑫宇家人提供的奖励,获得补偿。
这些都是有效的措施。
悬赏寻人的范围,不要限制在寻找生存状态的胡鑫宇,奖励的范围,应该包括提供任何线索,经过查证属实的人员。也就是说,死要见尸也要在奖励的范围之内。
比如说,某人提供一段录像,拍到我胡鑫宇经过的画面,即使没有通过这段录像,找到胡鑫宇的可靠去向,只要能够证实画面中确实是胡鑫宇,一样给予高额奖励。
只有这样,才能发动最大范围的力量,参与寻找胡鑫宇,从而尽可能多的寻找到线索,尽可能快的找到可能出现的胡鑫宇的信息。
如果这两个方面都做不到,没办法发现胡鑫宇。那么,我们只能说,真可能出现了四维空间。
祝福胡鑫宇,为胡鑫宇祈祷。孩子,希望你是悄悄躲在了什么地方,突然之间,又出现在妈妈的眼前。